第一条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防范涉枪涉爆犯罪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发动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有效打击涉及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群众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或其他形式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0479-110;来信来访地址:锡林浩特市开发区锡盟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一楼A111室。
第三条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炸药 10千克 或者黑火药、烟火剂 30千克 ,雷管50枚,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 100米 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第四条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军用枪1支,民用枪或者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2支,仿真枪10支或者军用子弹100发、民用子弹5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第五条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管制刀具50把或者剧毒化学品 100克 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第六条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案件,并循线追踪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奖励。
第七条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365bet备用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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